現年80歲的天馬影視前主席、電影人黃百鳴(真名:黃栢鳴),早前被控涉嫌內幕交易被判罪成,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,黃百鳴被判囚5個月及罰款近10萬,由於他申請上訴,法庭准許黃百鳴保釋外出。
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雖黃百鳴對電影業有貢獻,另外,案件涉及金額對比同類案件不算龐大,但他犯案動機影響了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,因此判囚5個月,並須付罰款逾9.9萬港元及向證監會付調查費37.4萬港元。辯方為黃百鳴申請上訴期間保釋獲批,他需要繼續以20萬元擔保保釋外出。
控罪指,黃百鳴在2017年8月25日至同年10月17日期間,涉嫌慫使或促致胞妹黃潔珍進行天馬的股份交易,而他當時為天馬的主席兼控股股東,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的內幕消息的消息。案情指,黃百鳴與第三方協商出售「天馬影視」股份期間,分數次轉帳合共200萬港元予胞妹,並透過WhatsApp指示她買股,訊息提及「明天低過0.2,盡買」等,結果其胞妹在相應時間買入總值約160萬港元的「天馬」股份。
而辯方早前求情時,指事件令黃百鳴名譽喪失,希望法庭考慮他從未犯事、已退休和步入高齡,沒有機會重犯,判處非監禁式刑罰。
案件編號:ESS 1735/2025







